关于印发《南通市企业开办“跨域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3-03-28 09: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南通市企业开办“跨域通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南通市企业开办“跨域通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我市政务服务便利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1号)和《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的通知》(通协调办发〔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等方式,打破地域、层级限制,实现企业就近办理登记注册,推动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体系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营造方便、快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通办方式

深入推进线上线下业务创新融合、优势互补。以线上业务为核心,通过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共享互认、全程在线服务等方式,着力疏通线上渠道,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优化线下服务,通过统一标准、协同联动等方式,打破固有的事项办理体制机制,系统性重塑服务流程,开展异地代收代办服务。

(一)全程网办。群众或企业通过“企业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选择需要异地办理的区域,按照指引在线填写申请信息,电子签名并上传提交材料,申请人无需到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现场签字,业务提交后由所属登记机关进行资料核审。

(二)代收代办。按照统一标准和规格,建立线下实体大厅“通办专窗”和自助服务专区,探索线上企业登记情景式引导模块,自动生成定制化、个性化申请表格及文书,切实提升办事指引的精准度,通过“收受分离”的模式,实现申请人在“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和身份核验后,后台流转给登记机关完成办理。

三、工作重点

(一)通城通办。全市登记机关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标准固化企业开办通城通办的方式、流程、表格、材料等,构建规范服务体系,开展“无差别受理”全市通办,做到同一件事、同一标准、同一办理,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

(二)省内通办。升级证照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实现数据联通,申请人通过“证照登记自助服务系统”自助申请跨市企业登记,同时扩大协作单位登记机关电子印章应用范围,通过证照登记一体机探索实现省内跨市通取纸质营业执照和登记文书,解决异地无法领取营业执照和登记文书的问题。

(三)长三角通办。探索跨省通办联动机制,以事项收件材料、受理条件的标准化为前提,建立“跨省通办”授权信任机制,窗口收件人员、各部门审批人员本着信任为先原则,相互授予收件受理、一次性告知、原件核验、人证比对、审批结果送达等权限。在相互授权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联席会议、远程会商、责任追溯等制度,形成高效、一体化的协同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细化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做好宣传。

(二)加强培训学习。各县(市、区)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帮办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统一流程、统一材料、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要求,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确保办事群众或企业办得顺利、办得满意。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加大对企业“跨域通办”工作的社会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放大改革效应,共同推进我市企业登记“全域通办”深化改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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