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个转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3-04-28 14:14 累计次数: 字体:[ ]

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全市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经营,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南通市“个转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做大做强,不断培育壮大我市规模企业,更好发挥市场主体稳就业、促发展、保民生的作用。

二、实施意义

通过系统融合形成转型前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档案、年报公示信息的有序衔接,让债权债务可追溯,探索形成“个转企”的制度性成果,为“个转企”提供更快捷、更高效的登记注册线上线下路径,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8条改革举措,从规范登记程序、设置服务专窗、推进系统升级、简化许可手续等方面明确了登记相关事项、服务要求、保障措施等工作内容。

四、相关事项答疑

问: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采取什么登记方式?

答:登记程序由原来的“个体工商户注销-新办企业”的两个流程压缩为“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一个流程。

问: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原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吗?

答:在确保唯一性、可识别、可追溯的前提下,允许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延用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问:能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

答:在不影响他人在先名称权利的条件下,原则上可继续使用转企前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实现“个转企”后字号的保留。

问:地址不变的,是否需要重新提交材料?

答:对于不涉及地址事项变更的,且相关材料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需另外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登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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