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审改处 发布时间:2021-03-19 17:1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20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印发实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0〕83号),贯彻落实国办《指导意见》,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推动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20年12月23日,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县级(含国家级开发区)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区),确保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140项“跨省通办”事项按期落地实施,同时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专窗(区)办理,更大程度地提高跨地区、跨层级办事效率,更加有效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2021年3月16日,南通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3号)、《省政务办关于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20〕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通市政务服务发展实际和地方特色,全面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在南通落地实施,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二、如何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国办《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确定了140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应用场景、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实现时间。我市《实施方案》参照国家任务分工,制定了我市落实任务分工表,逐项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推进路径和完成时限。明确以线上业务为核心,通过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共享互认、全程在线服务等方式,着力疏通线上渠道,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以线下服务为辅助,通过统一标准、相互授权、异地受理、协同联动等方式,打破固有的事项办理体制机制,系统性重塑服务流程,开展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服务。在首批58个事项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实现“跨省通办”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推进74个事项“跨省通办”。

三、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怎么办?

经过对“通办”事项应用场景的反复研究,与业务部门进行多轮论证后,明确提出“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直接通办”等四类主要通办方式,并予以规范。全程网办,企业群众在本地(外地)政务服务网或其他部门自建系统上进行全程网上申请。代收代办,因条件不成熟仍需业务属地部门(即外地部门)办理的事项,由通办专窗按照异地委托授权协议,开展代收代办。多地联办,需要两地共同办理的事项,由本地通办专窗统一收件,办结后,将申请材料及办理结果通过线下邮寄(需申请人委托)或双方认定的线上渠道提交外地通办窗口或业务属地部门进行办理。直接通办,事项办理不受地域限制且本地通办业务部门有条件直接办理。

四、我市的《实施方案》有哪些创新做法?

一是开展充分的调研研究。为进一步了解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的需求和困难,更好解决跨区域“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以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长三角异地办事还有哪些烦心事?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异地办事,想听听您的意见》等电子问卷,广泛了解异地经商、异地养老、异地就医、异地教育、异地婚育、异地就业等多个方面的需求,征集群众问题和意见。根据调查结果,梳理出“通在外”“外在通”办事需求较大的第一批改革清单共56项,涉及人社、企业登记、医保、公积金等领域。

二是建立点对点“跨省通办”机制。为更为精准地了解点对点“跨省通办”联动区域,实地走访市工商联、侨联及部分驻通商会,了解到福建省泉州市在南通设有企业上千家,在通人口4万余人,存在大量的“外在通”办事需求;南通籍人员在上海、山西省长治市等地区经商务工人员密集,企业开办数量较大,有一定的“通在外”办事需求。根据调研,积极加强与上海崇明、福建泉州、山西长治等地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对接,以第一批高频事项为基础,推动业务部门开展面对面交流,建立点对点协同机制。

三是保障措施更为健全。线上,依托国家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旗舰店上线“跨省通办”专栏,推动专栏进驻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专栏根据“通办”事项应用场景,设立“全程网办”“异地代收”“多地联办”模块,集中展示事项清单,提供事项服务指南、通办渠道等,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出省、不出市即可办理业务的通办服务。线下,依托我市代办帮办服务队伍和服务专区建设的良好基础,设立“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专窗,专窗作为线上通办服务的实体补充,提供通办事项的线下办事咨询、协调联系、材料代收、流转分发、证照代发等服务。制定《南通市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专窗服务规程》,规定通办专窗的主要职责、服务方式、联动机制和服务流程等,进一步规范窗口运行机制,加强专窗管理力度,夯实服务专窗与业务部门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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