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务大厅代办专区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公开比价的公告
来源: 代办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4 16:2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落实南通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功能区划、统一窗口信息、统一服务评价等标准化要求,满足代办专区窗口公布服务范围、发布代办目录、提供服务评价等需求,决定对二楼东代办专区窗口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政务大厅代办专区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二、改造内容

(一)改造范围

对代办专区4个窗口进行顶部吊顶部分拆除和修补处理,电子屏悬挂底座梁设置,设备电路改造等(电子显示屏、桌面交互屏、网线改造除外,由项目中标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实施)。

改造项目清单及效果要求详见附件。

(二)改造计划

2021年5月1日至5月4日9:00-17:30期间进场、施工;

2021年5月5日14:00验收交付等。

三、改造预算

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12000元,最终报价超过改造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评分细则

1. 采用综合打分法。具体分值如下:

业绩分(10分):参与比价单位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承接的类似装修改造类项目业绩,有1项得5分,满分10分。(提供销售合同及该合同项下的部分发票复印件,缺少一项该合同不得分);

设计分(20分):根据所提供的代办专区窗口改造设计效果图,酌情打分;

商务分(70分):报价最低价格为基准价,商务分得满分。其他报价商务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分 =(基准价/最后报价)×70%×100

2. 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报价包含设计、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未成交供应商参与报价所产生的设计等投标费用,请自行承担)。

五、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及技术服务能力;

4.所提供材料、设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六、提交材料

1.报价表(须盖单位公章);

2. 设计效果图;

3.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参加比价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项目改造完成后提供三年免费保修的承诺函(保修书);

5.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 符合本比价公告第五点“资质条件”所列要求的承诺书。

七、付款方式

按照中标价签订合同,改造完成并交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其他

1. 参与比价的单位可于4月14日至4月16日9:00-17:30期间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产生的后果由参与比价单位自行承担;项目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二楼东;联系人:郁美玲,联系电话:0513-59000097;

2.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9日14:00,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三楼302室;

3. 请将报价文件盖章密封,于4月19日当天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

4. 项目联系人:郁美玲,联系电话:0513-59000097。


                                                           南通市政务服务代办中心

                                                              2021年4月14日

附件:南通市政务大厅代办专区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