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培林、朱进、陈慧君、张影、朱义彬委员:
对《关于严格规范同行企业人员作为评委参加物业招投标活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南通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在政府采购领域,我局始终坚持“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构建政府采购协同联动管理机制,制定市县一体政府采购文件范本,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强评审专家考核管理,创新实施“不见面”交易,实现政府采购规范化、便利化发展,切实为企业降本减负,各方采购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在江苏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政府采购指标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
一、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做实做优“前延”服务,在项目需求调研阶段提前介入、靠前辅导,及时提醒和协助采购人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合理制定采购需求,切实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避免潜在的质疑、投诉风险。二是建立健全绿色通道服务制度,对重大项目、涉密项目、民生项目主动上门服务,实行“一对一”精准辅导,第一时间对接采购人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三是探索构建智能化“数字见证”工作机制,试行项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区工作举措,推动交易见证向“数智化”管理迈进。持续推进原有“数字见证”系统优化升级,逐步实现联通电子化交易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场地管理系统、线上询标系统、数字电话系统等五大系统,为见证人员和招标代理人员撤出评标区提供技术保障。
二、严格规范项目采购。一是规范采购文件编制要求。认真执行市财政局印发的《南通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修订版)(通财购〔2023〕22号),其中明确不得出现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的情形,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必须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二是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通财购〔2024〕31号),为采购人提供了明确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参考,推动了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促进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三是落实集采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作。加快推进市域内集采项目远程异地评审,联合财政局印发《关于南通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线上远程异地评审的通知》,制定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操作规程(试行)》,持续推进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的相关工作,同时积极探索省内跨域联动机制,推进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持续拓展跨区域交易工作深度、广度。
三、强化专家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评审专家入库审核。2022年,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审核的通知》(通财购〔2022〕21号),强化评审专家资料审核要求,实施岗前培训考核制度,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度,2023年组织两轮新入库评审专家岗前培训考试,入库专家签署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信用承诺书,树立“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执业形象和理念。二是强化评审专家日常管理。2023年实施评审专家年度考核制度,通过以考促学,进一步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执业素养;认真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3〕108号),对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就工作纪律、专业能力、政府采购业务、职业道德等实行“一标一评”,并将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情况与抽取概率关联,发挥履职评价作用,推动依法依规规范评审。三是规范专家评审行为。要求评委专家必须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依法评审,对非法干预或者有违客观公正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数据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