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三乙酸甘油酯扩建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三乙酸甘油酯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单位:江苏瑞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拟利用现有厂区内预留用地新建四层车间一座,布置三乙酸甘油酯生产装置,主要包括酯化设施、酰化设施、脱酸分离设施、精馏提纯等设施;建设配套公辅设施,主要包括循环水站、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建筑物,形成年产5万吨三乙酸甘油酯扩建项目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高浓度设备清洗水、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机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初期雨水、冷却塔排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等。设备清洗废水进入高浓度废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以上两处预处理废水与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机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初期雨水、冷却塔排水、化验室废水等一并进入低浓度废水收集池,然后排入扩建后的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UASB+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尾水排入中心河。本项目废水污染物pH、COD、SS、石油类、动植物油、BOD5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色度接管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中B等级标准,TOC、全盐量执行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连续酯化不凝气、废水汽提不凝气、车间内储槽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A类废气冷凝器(自然排气),第一脱酸塔抽真空不凝气、第二脱酸塔抽真空不凝气、产品塔抽真空不凝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B类废气冷凝器(带压排气),然后再一并经一套“二级碱液喷淋塔+二级水喷淋塔”处理,最后通过1根新增3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收集,危废仓库密闭收集,两处收集后废气一并经一套“一级碱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及万向吸气罩收集,然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根新增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现有烟道排放。1#罐区乙酸储罐、2#罐区醋酸酐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分别经现有一套“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排放;车间投料粉尘经新增一套移动式集气罩收集,进入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罐车(醋酸、醋酸酐)卸料过程中采用气相平衡管回收系统;UASB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新增“一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通过强化管道及设备密闭收集、加强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乙酸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附录A浓度限值,醋酸正丙酯、醋酸酐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算值,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食堂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新建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依托园区层面已建设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9.4-1~2。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投料粉尘加装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并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污水站UASB设施废气新增一套“水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原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的现有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企业承诺取消醋酸正丙酯6600吨/年、多功能分子筛催化剂140吨/年共两个产品生产线,取消正丙醇、四氯化钛、盐酸危化品储存。“以新带老”措施纳入项目竣工验收。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