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200吨510克/升百菌清·丁苯吗啉·苯醚甲环唑悬乳剂及700吨52.5%三环唑·丙环唑悬乳剂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黄海一路1号;
建设单位:江苏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黄海一路1号,拟利用厂区内现有制剂车间空置区域,新建一条悬乳剂生产线,主要包括剪切釜、溶解釜、调制釜、砂磨机、灌装系统等设施;依托现有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主要包括循环冷却系统、供汽系统、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构筑物,形成年产200吨510克/升百菌清·丁苯吗啉·苯醚甲环唑悬乳剂及700吨52.5%三环唑·丙环唑悬乳剂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详见《报告表》表2.1-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表》表2.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水等,废水中循环冷却排水作为全厂的设备清洗及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补水、罐区喷淋补水利用,不排放;实验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一并排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厌氧+一级好氧+沉淀+二级好氧+沉淀+反硝/硝化+沉淀+絮凝反应”工艺处理,接管至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黄海。本项目废水污染物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硫化物接管执行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管限值要求,AOX、TOC、全盐量执行《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标准限值。项目雨水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投料废气经负压密闭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RTO焚烧系统后段“三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处理。搅拌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包装废气经负压密闭集气罩收集,上述两处废气均依托现有“2#RTO焚烧系统(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RTO+三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处理,最后通过现有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日常生产时保持生产车间密闭,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生产工艺投料、搅拌、包装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中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3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中表C.1排放限值。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废机油桶。均依托现有一座280平方米危废暂存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企业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要求,管理现有项目中符合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的产品。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新建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拟建项目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1座75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依托园区层面已建设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表》表4.2-17、4.2-23。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验收程序,确保整改成效符合环保规范要求。完善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循环冷却排水及蒸汽冷凝水回用至生产,不再排放至雨水管网。按要求加快推进现有项目副产物环境风险评价相关工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相关规范要求,及时修编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严格执行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报告表文件中关于产品产能优化调整的方案,并建立相关管理台账。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9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