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18500吨/年非农用农药制剂加工、分装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洋口化工园区黄海五路1号;
建设单位:江苏功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聚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为扩建项目,所在地位于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利用现有厂区内空场地:在原预留1#场地(占地面积为2950平方米)新建液体制剂车间,建设12470吨/年悬浮剂、水乳剂等剂型的液体制剂生产线和分装线;在原预留2#场地(占地面积1151.4平方米)新建综合制剂车间,建设2330吨/年颗粒剂、驱蚊液、驱蚊乳等剂型制剂生产线和分装线;在原预留3#场地(占地面积1755.6平方米)新建固体制剂车间,建设3700吨/年粉剂、可湿性粉剂等剂型制剂生产线和分装线;在原预留4#场地(占地面积1105.3平方米)新建乙类仓库,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复配18500吨/年非农用农药制剂。产品方案详见《报告表》表2-2.1(P26-32),主体工程详见《报告表》P20-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认真落实“以新带老”要求。原有50吨氯菊酯合成项目和2410吨制剂项目永久停产,为拟建项目的实施腾出排污总量;采用“布袋除尘+水喷淋”提高颗粒物的处理效率;补充风险排查内容,完善风险预案演练;对周转桶围堰进行维修,增加围堰内出水管道;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温度显示和压差显示,同时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活性炭填充量和更换周期;加强雨污排口、应急池等设施闸控设备的维保。“以新带老”内容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排入周边污水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分装线和生产装置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试剂瓶清洗废水、周转桶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冻水、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至如东深水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接管标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如东深水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黄海。
(四)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是建筑施工引起的扬尘和燃油机械排放的尾气,通过控制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车速,对排烟量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等措施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包括投料、搅拌、混合吸附、珠磨、过滤、沉降、成熟囊化及分装等。生产过程中固体制剂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16套“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经1#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有机废气经2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3#排气筒排放;液体制剂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4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3#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颗粒物经10套“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经2#排气筒排放;综合制剂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6套“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经2#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有机废气经4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4#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危废仓库和储罐区产生的废气经1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规定的限值,氨、硫化氢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N,N二甲基甲酰胺(DMF)、二甲苯、甲醇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排放限值,同时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总平布局,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厂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等措施减小噪声污染。运营期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砂磨机、粉碎机、真空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于室内,合理布局,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
(六)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布袋、污泥、过滤残渣、沉降残渣、分析室废液、废试剂瓶、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要求。
(七)落实《报告表》防渗区设计要求,根据项目总平布置方案,场区内局部防渗按照场区平面布设特点,根据可能产生的风险强度和污染物入渗影响落实防渗要求,提供相应的防渗措施。根据《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管理,并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
(八)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及时更新应急预案;厂区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生产车间、仓库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对于危废仓库,建设单位设置监控系统,在仓库出入口、仓库内、厂门口等关键位置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本项目依托现有应急池及下水道应急切断装置,防止污染物流入外界水体,废水排入事故池,再送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应急事故池的有效容积(400立方米)满足主要危险物质在管道和装置内的最大容量,同时满足至少一次消防用水量。
(九)企业须配合园区开展限值限量管理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设备。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废水排口安装pH、COD、氨氮在线监测仪。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3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