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2×350MW机组(3、4号)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5-11-05 1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350MW机组(34号)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港闸区华能南通电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在#3、4机组现有脱硝脱硫、除尘装置基础上进行提效改造,使得烟气排放达到《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环发[2014]169号)的要求,长三角地区的电厂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NOx浓度<50mg/Nm3、烟尘浓度<10mg/Nm3SO2浓度<35mg/Nm3。电厂同时考虑满足苏价工[2014]356号《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的通知》要求,本次改造烟尘排放浓度按不高于5mg/Nm3设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项目严格实行雨污、清污分流。新增脱硫废水经“中和+沉淀+絮凝+澄清”处理,各类污染物确保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相关标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2)项目本次改造采用“脱硝增加一层催化剂,脱硫更换现有三层喷淋层并新增一层合金托盘和一层喷淋层,现有两级屋脊式除雾器更换为三级高性能的屋脊式除雾器”的总体方案,改造完成后烟气排放确保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相关要求。(3)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点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要求。(4)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堆场的建设和使用确保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防止对周边敏感目标以及地下水造成污染,脱硝装置定期更换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符合《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5)项目将采取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控制和措施,加强对液氨储罐及制氨系统的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6)项目将按《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76—2007)有关要求设置烟气连续监测装置,并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手工监测平台及采样比对口,烟囱防腐改造期间将原有在线监测装置按规范要求设置在增设的临时烟囱上,并设置临时手工监测平台及采样比对口。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15年116日~20151112日(五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0979或0513-59000978  传真:0513-5900080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D247窗口邮编:2260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