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第2025006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建议注销相关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函(皋市监函(2025)6号)、关于建议注销相关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报告(东市监(2025)43号),依法注销如皋市大明眼镜平价超市步行街店18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南通市数据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