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启东惠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启东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15:55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启东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启东惠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

项目位于启东市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东港池北侧,启东惠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拟建设启东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结构综合车间、分段制作车间、涂装车间、堆场等生产设施,以及各类站房、办公楼等配套设施,达产后年产2艘中型浮式天然气装置。本次评价内容为其中陆域部分,包括FLNG、FSRU、FPSO等浮式海工装备船体及匹配的上部工艺模块制造过程中的钢材贮存、钢材预处理、切割下料加工、装配焊接制作、涂装工艺等部分。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3.2-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3.2-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食堂污水、生活污水、空压机排水等。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的隔油装置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空压机排水经空压站内设置的油水分离装置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水一起排入启东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海。本项目废水污染物pH、COD、SS、石油类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 B级标准,以上废水污染物同时执行启东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接管要求,取较严者,详见《报告书》表2.4-12。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喷砂产生的粉尘,涂装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切割下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RTO炉尾气等。项目对各股废气进行分质处理:项目预处理过程产生的抛丸粉尘经“局部除尘(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全室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预处理涂装过程产生的喷漆、固化废气经“多级干式漆雾过滤器+RTO”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涂装车间喷砂工艺产生的粉尘经“局部除尘(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全室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涂装间喷涂废气经“多级干式漆雾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脱附+CO”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9~DA017排放;制管车间喷砂工艺产生的粉尘经“局部除尘(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全室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两条涂装生产线废气产生的喷漆、固化废气分别经“两套多级干式漆雾过滤器+RTO”处理,最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危废仓库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桶DA018排放。结构加工车间、分段制作车间、制管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采用真空焊烟净化系统和移动式高真空焊烟净化机组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预舾装场地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高真空焊烟净化机组处理后在场地内排放。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的粉尘净化装置(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本项目涂装工序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苯系物(本项目为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之和)、非甲烷总烃,RTO及CO处理装置有组织排放的氮氧化物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7-2021)中表1标准;甲苯、二甲苯、酚类(包括2,4,6-三(二甲基氨基甲基)苯酚)和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7-2021)中表3标准,厂界颗粒物、酚类、甲醇、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3标准。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危废仓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8.5-1。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一期工程项目刷漆废气、晾干废气利用移动VOC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置,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