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泊位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5-27 17:13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泊位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启东沿海北部吕四作业区西港池底部南侧;

建设单位: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在吕四作业区西港池底部南侧建设1座10万吨级通用泊位,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引桥、港池、堆场。项目占用岸线长度278米,码头采用连片引桥式布置,承台宽度42米。码头年设计吞吐量100万吨,其中重大件货物25万吨、风电设备35万吨、钢铁30万吨、其他杂货10万吨,不涉及危险货物及产生粉尘的货物运输。堆场陆域纵深约560米,分区域布置风电叶片堆场、风电整机设备(塔筒、主机、轮毂、叶片)堆场、其他杂货堆场、钢铁堆场、设备堆场,部分依托13#泊位堆场。本工程水域疏浚量约95.39万立方米(12#、13#泊位共用)。主体工程、公辅工程详见《报告书》表3.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水平。采用先进、安全的作业设备和作业方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码头生产设备、装卸工艺、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类码头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5499-2020)用水标准要求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运至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加强管理,合理操作挖泥船,尽量减小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影响。营运期来港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接收上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流动机械冲洗水、机修含油废水经“隔油+油水分离器”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以上处理后废水一并接管至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海;码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预沉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5499-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绿化。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采取周边全封闭围挡、裸土与堆放覆盖、湿法作业、场地硬化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使用污染物排放少的新型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运转,减少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的排放。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装卸机械废气、运输车辆废气、道路扬尘等,本项目门座式起重机等装卸设备均使用电能,移动式洒水车等港口移动机械、港内车辆均使用清洁能源。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使用合格的燃料油,定期对码头地面、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合理规划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装卸机械废气和道路扬尘。来港船舶优先选用功率大、转速快的发动机;选用含硫量低的优质柴油作为燃料;设置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尽可能降低辅机运转复合以减少耗油量。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限值;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严格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施工船舶生活垃圾由交通艇收集分类堆放至陆域,不得随意倾倒在施工现场或直接抛入海中,严禁排海,陆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至集中堆放场地,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废弃建筑垃圾堆放到指定的临时堆放点,经统一规划后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油、废机油、机修油棉纱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疏浚土方通过管线全部吹填至西侧已围垦区内用于填海造地。营运期船舶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食堂隔油池废油委托有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证单位统一处理;含尘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外处置;含油抹布、机修废油、含油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落实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及水下作业时间,严格控制疏浚规模,不得随意扩大疏浚范围,避免不必要的超深、超宽开挖,减少工程对周边水体的扰动;加强疏浚土方上岸吹填管路的检查,避免泥沙二次泄漏入海。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生态修复补偿措施,减缓船舶运输活动对水生生态产生的影响。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提高对船舶溢油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施工期按规范开展施工场地扬尘监测。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