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海安新来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安新来新能源---滨海新区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9-01 17:20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海安新来新能源---滨海新区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金港大道与建业路交界处南侧海安新来新能源滨海新区100MW/200MWh储能电站内东部;

建设单位:海安新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金港大道与建业路交界处南侧海安新来新能源滨海新区100MW/200MWh储能电站内东部。建设1座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100MW/200MWh,包括储能区和110kV升压站区两部分。储能区拟设置24套储能单元,包括22套5MW/10.03MWh储能单元和2套2.5MW/5.015MWh储能单元(含超配15.4%);110kV升压站本期主变规模为2×63MVA(#1、#2),远期不变,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本期建设110kV进出线间隔2个,远期不变。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变电站须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站区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四)运营期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站内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交由厂家回收。

(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规范开展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