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硫代硫酸钠原料药、10吨依达拉奉原料药及1亿粒制剂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苏州路58号;
建设单位:启东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南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苏州路58号,拟投资11990万元在启东亚太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研发车间、合成车间、精制车间、制剂一体化车间(GMP车间)、甲类仓库、甲类罐区等建构筑物实施本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2000吨硫代硫酸钠原料药、10吨依达拉奉原料药及1亿粒制剂的生产能力,公用及辅助工程、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3-6,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3-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确保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硫代硫酸钠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处理喷淋塔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真空泵废水、空压机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本项目新建2#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化+混凝沉淀+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新增的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真空泵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空压机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经“AO生化”处理,然后与硫代硫酸钠浓缩工序蒸发冷凝水、初期雨水一并经“混凝沉淀+臭氧催化氧化”处理,再与现有项目1#污水处理站出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污水排口一并接管至联合环境水务(启东)有限公司,处理后废水最终排入长江。废水污染物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盐分、色度排放执行与园区污水厂接管协议确定的接管标准;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原料药生产过程基准排水量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其他类”标准;制剂生产过程基准排水量执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表2标准,详见《报告书》2.4.2-4。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硫代硫酸钠原料药生产一段吸收废气经现有的“三级碱吸收+一级水喷淋+电除雾”装置处理,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磺焚烧废气经现有的“氨水吸收+水喷淋净化+电除雾”装置处理,通过4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甲类车间缩合反应、冷却、离心、冷凝、干燥等工段有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干燥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两处废气通过新增的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精制车间溶解脱色、冷却结晶、离心、冷凝干燥等工段有机废气和制剂一体化车间配液、喷雾干燥、包衣等工段有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投料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干燥、粉碎、包装、过筛、混合、制粒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精制车间筛分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气通过新增的2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废气采用整体换风收集,经“两级水喷淋”处理,通过新增的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标准,氨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中表2标准;DA002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4特别排放限值,氨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中表2标准;DA005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从严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中表1药尘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中表1、表C.1标准;DA006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从严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中表1药尘标准,甲醇、丙酮、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中表1、表2、表C.1标准;DA007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中表1、表C.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甲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3标准;丙酮、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中表2标准;氨、硫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5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6标准,详见《报告书》表2.4.2-1~3。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RO膜由纯水机厂商更换后回收,厂区内不进行储存;栅渣淤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新建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并做好与园区三级防控体系的衔接,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以新带老”措施。现有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及纯水制备浓水接入废水处理站集污池;现有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最后通过新增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现有项目副产物需按照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手续。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