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南通凡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注 册 号:91320600MA1T5MCN7A
住所:南通市港闸区幸福新城11号楼8389室
法定代表人:胡成飞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半导体技术、集成电路的研发;计算机软件设计;芯片的测试、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6月7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胡成飞关于南通凡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的举报,要求查明情况予以处理。2023年6月19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了《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示的函》,提请我局对南通凡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冒用胡成飞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我局于2023年6月21日对外进行了公示。2023年6月25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了《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示的函》,提请我局对南通凡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冒用陈克兵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和监事并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我局于2023年6月25日对外进行了公示。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南通凡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冒用胡成飞、陈克兵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2023年8月10日向我局出具了《案件移送函》(通市监注移字〔2023〕16号),建议我局依法撤销南通凡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4日的设立登记。我局于2023年8月21日依法作出《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行审案告〔2023〕16号),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公司住所,于2023年8月23日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并于2023年8月22日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2023年9月24日南通凡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挂号信因逾期未领退回我局。公告30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经查,南通凡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提供虚假材料办理了公司设立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2019〕7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南通凡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4日的设立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