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江苏世尊电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徐瑞股东、监事身份的决定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3-05-31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当事人:江苏世尊电子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0600000246974

住 所:南通市港闸区城北大道东侧兴和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李霞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连接线、塑料制品的加工、制造、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电器、机械设备、金属材料、消防器材、家用电器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2023年2月16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徐瑞关于江苏世尊电子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该公司股东、监事的举报,要求查明情况予以处理。2023年2月21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了《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示的函》,提请我局对江苏世尊电子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徐瑞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我局于2023年2月23日对外进行了公示。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江苏世尊电子有限公司冒用徐瑞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2023年4月10日向我局出具了《案件移送函》(通市监注移字〔2023〕4号),建议我局依法撤销江苏世尊电子有限公司2009年12月22日设立登记中徐瑞的股东、监事身份。我局于2023年4月19日依法作出《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行审案告〔2023〕4号),并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住址、公司住所,于2023年4月19日以挂号信邮寄送达方式寄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2023年5月22日江苏世尊电子有限公司、李霞被逾期退回我局。我局于2023年4月20日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公告30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经查,江苏世尊电子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2日提供虚假材料办理了公司设立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2019〕79号)的规定,决定撤销江苏世尊电子有限公司2009年12月22日设立登记中徐瑞的股东、监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