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南通越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吴鹏涛股东和监事身份的决定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4-09-03 13:55 累计次数: 字体:[ ]

企业名称:南通越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0600000291649

住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11号华辰大厦2座1901室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4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吴鹏涛关于南通越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和监事的举报,要求查明情况予以处理。2024年4月19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了《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示的函》,提请我局对南通越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吴鹏涛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我局于2024年4月23日对外进行了公示。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南通越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冒用吴鹏涛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2024年7月2日向我局出具了《案件移送函》(通市监注移字〔2024〕6号),建议我局依法撤销南通越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1月4日设立登记中吴鹏涛的股东和监事身份。我局于2024年7月5日依法作出《南通市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数据案告〔2024〕6号),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住址、公司住所,于2024年7月9日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送《南通市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数据案告〔2024〕6号),2024年7月15日在南通市数据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南通市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数据案告〔2024〕6号)。2024年7月11日,寄给南通越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挂号信因原址查无此单位被退回我局,2024年8月17日,寄给股东、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王跃军的挂号信被退回我局。公告30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经查,南通越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办理2014年11月4日设立登记,吴鹏涛被冒名登记为公司的股东和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南通市数据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2024〕6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南通越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1月4日设立登记中吴鹏涛的股东和监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数据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