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为民办实事,税务局窗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推出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
本次推出的税务证明事项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办学许可证、分支机构审计报告、企业境外享受税收优惠证明、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窗口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窗口不再要求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