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地方标准《政务服务差评处置工作规范》(DB32/T 4660-2024)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南通市政务办牵头编制。
该标准旨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差评处置规范,确保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及时得以回应、每个“差评”得到有效整改和回复,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保驾护航,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标准的编制,遵循“全面、科学、合理、可行”原则,针对政务服务的特点,既考虑政务服务机构处置的主动性,又兼顾评价对象处置的被动性,阐述了如何处置“差评”,形成“差评”处置工作闭环,具有全面性、合理性、实用性和科学性。本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政务服务“差评”处置质效,推动全省政务服务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实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打通政务服务过程的难点、堵点、痛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