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南通市地方标准《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规范》(下称《服务规范》)于6月1日发布,6月16日正式实施。标准实施将促进全市域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让企业群众更满意。
《服务规范》于2020年7月21日立项,由南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崇川区行政审批局等5家单位共同起草。标准以南通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南通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工作规范》为蓝本,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收集了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27条意见建议,采纳了其中12条。《服务规范》从服务和管理两个角度出发,规定了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的窗口、人员、服务要求以及对窗口服务的监督与评价、持续提升等内容,具有全面性、合理性、实用性和科学性。
下一步,我们将以地标宣贯为契机,以《服务规范》为依据,全面强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助推我市四级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审批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满意的窗口服务,擦亮“政府服务群众第一窗口”。
(标准化建设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