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行市场主体登记身份验证移动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2-04-01 1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示范区、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南通市推行市场主体登记身份验证移动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组织实施。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南通市推行市场主体登记身份验证

移动应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依法透明、规范统一、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体系,根据《南通市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通协调办〔2022〕2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建立线上、线下市场主体登记身份验证移动应用程序,对接公安网络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完善用户认证及管理机制,免于申请人提交公证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现场办理的基础上,确保“实人、实名、实意”登记,全面提升登记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适用情形

本方案适用于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

(一)实行实名登记。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除持有外国身份证明的人员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需进行实名验证。

(二)处理冒名登记。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的虚假登记,被冒用人应当配合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核验身份信息。

(三)互信认证信息。对于一网通办的,将市场主体实名验证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实现部门之间同一人员身份一次认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市场主体登记身份验证是保障市场主体登记真实性的有效举措,对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本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实名认证等工作。

(二)开展培训,加强指导。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市场主体登记身份验证办事指导工作,组织对登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移动应用操作。

(三)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登记身份验证工作的宣传、解读,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做好解释、答疑、办事指导等工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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