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推进开药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2-04-02 15:5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加大“一件事”改革力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南通市推进开药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开药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药监经营〔2021〕85号)要求,以构建“万事好通”营商服务品牌、打造全省“办事最便捷”城市为目标,推进新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要求,实现窗受理,审批备案“部门联动、一次办结”,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二、实施意义

推进开药店“一件事”改革,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过对市场主体新开药店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推动行政审批“简而再简”,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实施范围

《方案》适用于南通市行政辖区内对市场主体利用已有建筑物设施申请新开办零售药店的,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依申请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同步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店招标牌备案、消防安全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集成办理、多证联发。

(二)优化办事流程

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对新开药店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统一受理、集成办理服务,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制定《南通市开药店“一件事”联合现场踏勘办法》,加强现场踏勘组织管理,规范现场踏勘工作。

(三)对接服务系统

受理系统对接新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省级综合服务系统,实现企业在线申报。

(四)统一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依托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南通政务服务旗舰店,通过在“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开药店“一件事”受理模块, 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受理”。线下办理,在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开药店“一件事”综合窗口,专人负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五)明确实施步骤

1.2022年4月初,市行政审批局做好部门协调对接,制定印发新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试点方案和联合现场踏勘办法。

2.2022年4月底前,各部门明确新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试点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3.2022年5月底前,全市域实现综合窗口推行新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线下办理;线上系统模块与省级综合服务系统对接后,全面推行线上办理。

4.2022年6月底前,全面总结新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经验,进一步明确思路、完善举措、改进工作、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改革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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