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应用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解读
来源: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3-10 11:11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3月6日,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印发《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应用

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0年3月10日起实施,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89号)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推动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为市场主体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主研发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并决定在全市推广应用。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实施时间、实施范围、适用范围及法律效力。

(二)明确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使用原则、生效时间、操作流程、安全情况等。

(三)明确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人和银行、保险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明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不向市场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五)明确由银行或保险机构提供电子保函业务,做好风险管控,确保电子保函业务高效安全、平稳运行。

(六)向市场主体公开咨询电话。

(七)《通知》中还公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实施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承办或承保规则、撤销或退保规则、赔偿或理赔规则、风险防控规则等内容。

三、便民举措解读

与传统投标保证金相比,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投保人、招标人、监管人”三方共赢。就投保人而言,一是节约投标成本,直开式电子保函代替大额保证金,缓解了企业资金占用压力。二是提高工作效率,在线提交保函申请,支付保费和出具保函,企业全程在线办理,手续安全便捷,真正做到“全程电子化”。对招标人而言,精简了办事程序,压缩了退款周期。对监管部门而言,直开式电子保函对于防控弄虚作假、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违纪现象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