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2-09-26 09:2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市更广领域运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事项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前期我市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二、实施意义

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重点领域和事项中的应用,深度融合线上线下服务,解决群众办事堵点,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电子营业执照等证照共享服务作用,不仅可以有效减少纸质材料使用,同时还能有效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方便企业、群众多次调阅、使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应用范围

整合前期发布的南通市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梳理形成第三批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市级15个部门212个事项。

(二)服务内容

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对电子营业执照文件的调用共享功能,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解决市场主体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办事时,需要反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的问题。通过审批系统间调用共享,提供认证登录、执照出示、执照留档、照面信息获取、电子签名等方面的应用支撑。

(三)应用拓展

推进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以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电子印章的应用入口,支撑电子印章安全便捷应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涉税事项、员工就业参保、公积金服务等政务服务领域中的深度联合应用,解决群众办事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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