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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推行食品经营许可试点“告知承诺制”

来源: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9-01-16 字体:[ ]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证照分离”要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海安市行政审批局今年将在全市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试点工作。凡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时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起办理的模式,减少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一个窗口收件,同一窗口出件”的目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