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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行政审批局:“调、并、简、压”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多举措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

来源: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05-11 字体:[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本着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思想,按照上级工改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主动作为,通过多种举措,不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调整审批时序。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批准书》审批由“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调整至“施工许可阶段”。人防、消防、建筑审查意见采取联合图审方式由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出具,且施工图审查工作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开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批准书》审批被列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并联审批。而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批准书》时,需提交建设单位相关信息、人防工程施工图、《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等材料。为了解决审批事项申请材料与审批时序的矛盾,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批准书》的审批时序调整至施工许可阶段建设单位取得《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书》后办理。

推行并联审批。因建设单位在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批准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时,均需提交建设单位信息、《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书》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等材料。为了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将上述三个审批事项采取“并联审批”的方式,一窗受理、同步审查、一窗出件。并联后审批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27件精简为12件。

将同属于“竣工验收阶段”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两个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并联后审批时限压缩为2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16件精简为14件。

简化审批材料。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等4个高频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大力精简,工建领域事项申请材料整体精简率达到20%。

压缩审批时限。着力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等7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进行优化,工建领域事项审批时限整体优化率达到49%。

今年以来累计办理施工许可证22个,其中工业项目5个,城建类项目17个,平均办结时间22个工作日,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下一步,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将继续以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继续优化,精简,深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