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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名句中的“廉味”

更新时间:2023-05-15

“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苏轼在《赤壁赋》中的名句曾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强调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切勿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谋取私利。苏轼名句脍炙人口、流传至今,蕴含了丰富的廉洁元素,细细品来很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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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三苏祠苏东坡塑像。(向鑫 摄)

“功废于贪、行成于廉。”出自苏轼《六事廉为本赋》,功业毁废于贪婪,德行养成于廉洁。“六事”,即《周礼》所开列的评判官吏素质和能力的六项标准: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苏轼指出“事有六者,本归一焉。各以廉而为首,盖尚德以求全”,提出“乃知功废于贪,行成于廉”的结论,明确为官从政要以“廉为本”。廉洁从政是为官者的最高准则,也是最基本的要求,体现一个官员的思想素质、精神境界、道德操守。“廉而为首”,才能无私无畏、心胸坦荡;才能为官一方,心系百姓;才能秉公办事、勤勉政务。“举其要兮,廉一贯之”,以廉为官要终其整个从政过程,不能半途而废,才是一个称得上廉洁自律的好官。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熙宁二年,王安石变法中,权臣独揽大权,经常越过常规法纪,引起百姓怨恨。苏轼写了《上神宗皇帝书》,“今者物论沸腾,怨讟交至,公议所在,亦可知矣,而相顾不发,中外失望。夫弹劾积威之后,虽庸人亦可奋扬;风采消委之余,虽豪杰有所不能振起。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在《上神宗皇帝书》中,苏轼提出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的三种观点。关于“存纪纲”,苏轼认为为了推行新法,台谏“尽为执政私人”,没有发挥正常的作用。在缺乏台谏有效监督下,过分依赖行政强力推动变法,可能会导致不良后果。台谏的“纪纲一废”,则必然乱弊丛生。苏轼不仅敢于直言进谏纪纲的重要性,更是在任一方时严格执行纪律。元祐八年,苏轼赴任边防要地定州,他发现军纪松弛,贪污盗窃成风,致使营防破损,士卒穷困,衣不蔽体,武艺尽废,当即整饬军纪。苏轼严惩克扣军饷、贪赃枉法之徒,上疏朝廷拨粮拨款以饱士卒,修房以栖身。同时增修“弓箭社”,自立赏罚,严于官府,平常“带弓而锄,佩剑而樵”,遇有敌情,击鼓而聚,顷刻可致千人。

“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赤壁赋》是苏轼贬谪为黄州团练副使所写。当时,他不得签署公事,不得擅离安置地,官俸也被减半,一家人的生活相当困苦,苏轼却能随缘自适。他痛自节俭,实行计划开支,并在友人帮助下开垦东坡耕种,解决一家老小吃饭问题。在“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苏轼写道:“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表达了凡物各有归属,若不是自己应该拥有的,即使一分一毫也不能拿取。一路被贬的艰辛生活,苏轼不仅保持一毫莫取的节操、超然物外的追求、公私分明的理念,而且时刻想着为百姓做好事。《梁溪漫志》有这样一则记载苏轼爱民,不取不义之财的故事:建中靖国元年,苏轼自儋北归,卜居阳羡,准备在阳羡买屋。邵民瞻从学于苏轼,协助买了一所房子,花钱五百缗,苏轼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才能勉强支付。搬入新居前的一个月夜,苏轼和邵民瞻路遇一老妇哭得很伤心。苏轼问她哭什么,老妇说,相传百年的房子,被不孝子所卖。苏轼一打听,才知道正是他买的房子。于是苏轼当老人之面烧掉了房契,第二天又把老妇人的儿子叫来,要他接母回旧居,五百缗钱也不叫他还。苏轼不再买屋,借屋居住,最后竟死在借住的屋子里。

“至今不贪宝,凛然照尘寰。”在真州,苏轼瘴毒大作,病中作《梦中作寄朱行中》(绝笔诗),记录了梦中和好友朱行中谈到“和氏之璧”的故事。“舜不作六器,谁知贵玙璠。哀哉楚狂士,抱璞号空山。相如起睨柱,头璧相与还。何如郑子产,有礼国自闲。虽微韩宣子,鄙夫亦辞环。至今不贪宝,凛然照尘寰。”这首诗以玉喻人是其表,借人写己是事实。这首诗是他对自己一生的总结和充满自信的预言,品质洁如美玉,虽曾一时被遮蔽,但终将灿烂“尘寰”。纵观苏轼从政四十年,先后在密州、徐州、湖州、登州、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任知州,曾在吏部、兵部等任尚书;也先后被贬到黄州、惠州、儋州等地,无论是为官一方,还是贬谪流放,正如他所说的“功废于贪、行成于廉”,始终保持“守其初心、始终不变”的情怀,坚持着清廉为官、造福百姓的本色,被百姓所爱戴。

翻阅苏轼的文章词赋,“享天下之利者,任天下之患;居天下之乐者,同天下之忧”“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浩然正气跃然纸上,字句间蕴含着苏轼廉洁爱民的思想,对当代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仍然有着深远的教育意义!

来源:眉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