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第2018003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南通市崇川区醒目眼镜行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1月8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南通市崇川区醒目眼镜行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