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CR9050五号地块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单位:
我局定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2:30在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5会议室举行“CR9050五号地块”规划方案审查事项的行政许可听证会,请已报名登记的听证代表人按时参加。
附:
(一)听证主持人:钱树林
职务: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记录员:陈嘉静
职务: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
(二)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是审查该项目规划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或者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审查该项目规划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是与该项目规划行政许可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可书面说明理由,申请其回避。
(2)要求或者放弃听证,听证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听证,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批准中途退出听证会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听证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
(4)对审查规划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提供的审查意见及证据、理由,进行申辩和质证,并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5)对听证笔录进行审核、补充或者修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遵守听证会议程,遵守听证秩序;
(2)围绕主题,阐明对听证项目的观点、意见和建议;
(3)按照听证主持人的要求,回答相关问题;
(4)听证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听证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将委托代理书提交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听证代表人或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参加听证会。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