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俄东线海安分输站至接收门站联络线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市南莫镇;
建设单位:海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及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位于海安市南莫镇,管道起于“中俄东线”海安分输站,终于下游海安接收门站,全长约3.76千米,设计压力4兆帕,管径DN406.4毫米,不设置站场及截断阀室。项目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穿越河流,采用顶管施工方式穿越道路。项目总挖方量约2176立方米,总填方量1400立方米,余方776立方米用于管线两侧低洼处铺填、平整至施工作业带中。项目临时占地面积3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62亩、一般农用地0.47亩,临时占地主要用于管道两侧施工作业带和施工便道,开挖土方随挖随填,不设施工营地和临时弃土场。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不涉及拆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安装施工机械消烟装置、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对作业面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等措施降低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焊接烟尘及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和振动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和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控制车辆运输路线和车速,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必要时在敏感点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渣土用于管线低洼处铺填,废混凝土和试压废水沉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泥浆由施工单位按照海安市工程相关管理规定送到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废料外售综合利用。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优化施工方式,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尽可能减少作业带宽度措施,对表土剥离保护,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采取复垦、植被恢复等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加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管理,避免对清水通道等敏感水体造成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设立紧急关断系统,配备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及物资,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巡检运维,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