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 前 公 示
南通融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CR21021地块项目功能区三的规划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总平布局局部调整,9#、13#楼调整为南侧入户,消防登高场地及回车场调整至南侧,17#楼南侧消防车道调整至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东侧并增加回车场,绿地及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布局微调,地面非机动车车位数量不变;9#、13#、17#、12#、15#、16#楼单体调整,9#、13#、17#楼户型调整,立面相应调整且材质不变,12#楼南侧卫生间增加飘窗,北侧飘窗两侧调整为空腔,南侧主卧室剪力墙改为端柱,南立面外窗分隔局部调整,北立面造型线条调整,15#、16#一层两层架空及17#楼一层架空取消,15#、16#楼北侧卫生间增加飘窗,北立面飘窗线条调整,地下室剪力墙、车位等布局相应调整,车位数量不变,21#楼垃圾房、配电间部分与公厕间设置双墙。具体详见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建设单位将调整的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报我局审批。为体现规划行政审批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性,体现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我局现将建设单位报送的CR21021地块项目功能区三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进行审批前的公示,以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止。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此方案有合理化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南通市数据局规划审查处。为便于我局进行答复,书面建议请提供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地块规划方案同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要求进行听证,须在公示结束前向南通市数据局提出申请,凭本人所持有的拟作出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利害关系房屋的产权所有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将本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予以登记。逾期我局将视为你(或你单位)自动放弃对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听证的权利。
申请受理地址:南通市数据局规划审查处(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夹层303办公室);
联系人:陆女士;电话:59000823;邮编:226007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