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40%甲基肼水溶液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洋口化工园区(西区);
建设单位: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拟新增一条水合肼原料包装桶清洗生产线,水合肼原料桶清洗后作为产品40%甲基肼水溶液包装桶;新增一台40%甲基肼水溶液包装机,达产后将形成年分装3000吨40%甲基肼水溶液的生产能力;将1台100立方米备用水合肼储罐(v806c)(厂内现有5台100立方米水合肼储罐)变更为储存40%甲基肼水溶液储罐。公用工程新增一台冷冻机,一台备用制氮机;甲基肼三车间新增一台精馏循环水冷却塔;将甲基肼三车间原M201离心机更换为LLW350N卧式螺旋卸料过滤离心机。产品方案不变,公辅、环保工程详见《报告表》表2-9。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不新增用地;工作制度为三班制,年运行7200小时。项目不新增员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80%水合肼原料桶清洗废水,与地面冲洗水一并收集至现有污水站综合调节池,通过“调节+厌氧+好氧+沉淀”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标准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 中间接排放限值,其他污染因子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石油类、硫化物取两者中较严值)。企业应加强雨水排口闸阀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40%甲基肼水溶液分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新增的甲基肼储罐呼吸废气。分装废气新增集气罩和支管管路,接至现有甲基肼废气处理公用设施,通过“二级水吸收+RCO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新增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接至现有甲基肼车间三的废气治理设施,通过“一级酸吸收+四级降膜水吸收”预处理,然后汇入现有甲基肼废气处理公用设施处理后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分装过程未收集的甲基肼(以非甲烷总烃计),拟通过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采用密闭化设备、加强密封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影响。废气甲基肼及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5、表6标准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2标准,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7中的排放限值,具体见《报告表》表3.3-3.5。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豁免危废管理,作为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11号)、《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HJ 1111-2020)等文件要求,对甲基肼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偏二甲基肼以及现有项目副产品98%亚硫酸钠、30%盐酸、98%溴化钾、98%甲级硫酸钾、98%碳酸钾分类核定属性,满足相应要求前不得作为副产品外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新建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