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巴斯夫植物保护(江苏)有限公司有机水溶肥料和植物保护剂制剂生产项目(年新增4600吨有机水溶肥制剂、11400吨植物保护剂制剂)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4-09 14:27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有机水溶肥料和植物保护剂制剂生产项目(年新增4600吨有机水溶肥制剂、11400吨植物保护剂制剂);

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西区);

建设单位:巴斯夫植物保护(江苏)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企业拟依托现有农药制剂生产线及包装线,购置配制釜、开箱机、灌装机、冷冻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在现有厂区内对部分车间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年产4600吨有机水溶肥制剂、11400吨植物保护剂制剂(其中6240吨液态杀菌杀虫剂、60吨固态杀菌杀虫剂、5100吨液态除草剂)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产品方案详见《报告表》表2-1,公辅工程详见《报告表》表2-9和表2-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严格管控恶臭物质,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等,依托现有“二级缺氧好氧+MBR”单元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液态除草剂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危废暂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两处废气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布袋除尘器+高效过滤器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布袋除尘器+高效过滤器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依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现有废气处理措施进行效果评估,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治理稳定、达标、安全。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标准见《报告表》P163。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污水处理站、原料罐区、危废仓库、事故池、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液态除草剂车间、成品仓库为重点防渗区,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监测数据联网。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筑“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废水排口需安装对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设备。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针对物料灌装后至旋盖机设备输送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增加废气收集措施;小包装原辅料投料设备增加手套箱。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