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江安路南、海一路东侧;
建设单位: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通州湾示范区现代工业纺织产业园,江安路南、海一路东侧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厂区东北角,项目内容:
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主变户外布置,本期新建2台主变,主变容量为2×25MVA,电压等级为110kV/10kV,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内布置,110kV电缆进线(间隔)2回。
新建2回110kV电缆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0.065km。详见《报告表》。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110kV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3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110kV电缆沿线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1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共4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二)升压站须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站区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所在厂区四周厂界噪声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工程运行时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110kV升压站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1处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四)站内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理。
(五)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六)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