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 南通烯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500吨氧化石墨(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8-12-26 16:22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一期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500吨氧化石墨(烯)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放区;

建设单位:南通烯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概况:公司投资建设一期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500吨氧化石墨(烯)生产项目。项目新建各类生产车间,新建给水、排水、供热、制冷、各类仓库、罐区、废酸回收装置、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固废仓库等公辅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道布设须符合如东县环保局和园区管委会要求。项目分别建设含锰废水、含硫酸废水和其他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清下水排口COD须小于40mg/L。

(2)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项目工艺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炭黑尘、颗粒物和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排放参照执行《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87-2002)表2二级标准。制冷剂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项目所需蒸汽由园区热电厂集中供热。

(3)噪声:合理总平布局,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夜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建设两套3.5t/h硫酸回收装置,仅为本项目配套使用。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和贮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报环保部门备案。落实《报告书》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3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0978 传真:0513-59001009;

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63窗口;

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