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草甘膦水剂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概况:公司位于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主要从事解草啶等原药及制剂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5年3月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草甘膦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4月获得了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通环管[2015]033号),公司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1 0月30日进行了试生产备案,2015年11月10日投入试生产,公司委托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7年3月进行了验收监测,2017年7月进行了补充监测。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万元。
建设项目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合理总平布局,主要噪声设备为各类泵、灌装机、风机,主要采用厂房隔声,部分整改增加了隔声罩,对部分设置设置了减震垫。
(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活性炭、工艺滤渣、废原料包装、水处理污泥等。废活性炭、工艺滤渣 、废原料包装、水处理污泥委托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公司建有约380平方米的危废仓库,整改设置边坡。副产废盐不符合副产标准,已按危废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危废仓库已做防腐,设置了渗滤液收集沟,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碱喷淋、水喷淋,接入解草啶车间顶部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设置安全照明设施,设置了观察窗。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9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0978,传真:0513-59001009;
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63窗口
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