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顺毅南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吨5%氟虫腈悬浮剂、300吨250g/L氟虫腈种子处理悬浮剂、200吨80%氟虫腈可分散粒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17:38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5%氟虫腈悬浮剂、300吨250g/L氟虫腈种子处理悬浮剂、200吨80%氟虫腈可分散粒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西区);

建设单位:顺毅南通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企业拟在现有厂区六车间空余位置新建氟虫腈制剂生产线,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项目购置分散剪切釜、搅拌釜、包(灌)装线等主要生产设备,新建年产200吨80%氟虫腈WG、300吨250g/L氟虫腈FS、200吨5%氟虫腈SC制剂产品项目。产品方案详见《报告表》表2.1-3,公辅工程详见《报告表》表2.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严格管控恶臭物质,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站低浓度废水收集池,依托三期拟建的污水站生化处理系统,经“低浓度废水收集池+水解酸化池+EFSB高级厌氧系统+一级BM-A/O系统+二级BM-A/O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深水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投料废气、剪切废气、研磨废气、干燥废气和包装废气通过设置隔间或管道收集,先经布袋除尘器(新增)处理后,接至现有六车间废气预处理设施(二级碱喷淋),最后送至厂区三期拟建的RTO焚烧系统(RTO焚烧炉+一级冷却塔+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并依托其3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采取强化废气密闭收集、提高废气捕集率、制定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标准见《报告表》表3.3。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滤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污水处理站、原料仓库、危废仓库、事故池、六车间、初期雨水池为重点防渗区,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监测数据联网。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筑“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废水排口需安装对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设备。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将氟虫腈原药生产固体投料均改成高效固体投料器,产品罐装采用密闭隔间负压收集,且改为全自动操作,提高粉尘收集效率;加强氟虫腈原药车间(三车间)的日常管理,降低车间地面水冲洗频次。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