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道蓬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石墨烯锌粉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17:40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石墨烯锌粉涂料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区(东区);

建设单位:江苏道蓬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位于如东洋口化工园区(东区),拟优化现有涂料配方,同时简化中间漆生产工艺,对现有石墨烯锌粉涂料项目进行技改,技改后年产3万吨石墨烯锌粉涂料。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一,布设石墨烯锌粉涂料生产线、中间漆生产线、改性聚氨酯面漆生产线。产品方案详见《报告表》表2-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涉及设备清洗等,无清洗废水。本次评价新识别现有项目罐区喷淋废水和实验废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接管至苏环洋口港(南通)水务有限公司。废水COD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SS、氨氮、总磷和总氮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工艺废气中投料粉尘经过粉料仓管道收集后先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管道连接设备预留口进行收集,过滤出料包装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同实验室废气、污水站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一起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依托现有23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同时,通过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采用密闭化设备、加强密封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影响。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表3标准,正丁醇、甲苯、二甲苯、乙酸酯类、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1、表2标准,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B.1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水依托现有流量计、pH、COD、氨氮等在线监测设备;废气DA001排口安装有机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落实《报告表》各项“以新带老”措施,优化投料方式及废气处理设施,完善环境监测计划,严格落实各污染源、各监测因子的定期监测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