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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姚晓兰委员 建议/提案号: 第0416号
标题: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的提案
建议/提案内容: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中央、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创新改革举措,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便利度为目标,扎实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3550”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充分发挥集中审批和网上审批优势,“放管服”改革进展成效明显,但也要看到,改革过程中还有不少难啃的“硬骨头”,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企业、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   一是部门间协同配合有待加强。部分牵头督促部门对非本部门负责的环节统筹协调推进还不够到位,一些领域还缺乏整体性。比如,“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银行贷款审批时间仍然偏长;“开办企业”方面,人民银行审核环节未实现常态化即时办结。   二是改革实效与社会期盼还有差距。部分事项集中不到位,与被集中事项密切关联的事项没有一起集中,实际是还存在“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中审批优势的发挥。“放权”和“接棒”衔接不顺畅。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专业性、业务性强,权责不匹配问题突出,存在“接不住”或“接不好”问题。   三是“一网通办”进度缓慢。各部门业务系统互不连通、互不兼容,不能实现大数据资料调取,导致审批所需的申请材料两网同录、重复提交,影响网上审批效率。有的部门考虑安全因素,不愿把重要数据拿出来共享或调阅,形成“信息孤岛”。   四是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执行不到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取消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跟踪落实和后续监管不够,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改革重点任务。要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聚焦改革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措施,分类、分层、分责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全面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权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3550”目标。   二是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承接能力。加大“综合办理”力度。将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通过“实质性划转、三集中三到位、办公场所迁移”等多种形式集中到行政审批中心,并加强“综合办理”窗口设置,实现“综合受理、分类审批、一窗通办”。组织开展岗位业务培训、政策辅导,及时传达新的政策精神,组建专家库,由专业人员完成专业审查,提高审批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增强“不见面审批”能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省或市级层面应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建立“上下左右”无缝对接、数据共享的政务服务系统,打破部门壁垒、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真正做到“一网通办”,提升行政效能。   四是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不断优化窗口布局,完善联合会审、联合预审、联合图审、联合踏勘等工作机制,深化全程帮办代办,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对照有关要求,制订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审批规范,压缩自由裁量权,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快速度审批。   五是创新监管手段,健全监管机制。实现监管理念从“以批代管”向“宽进严管、放管结合”转变,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做到“谁主管,谁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构筑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制保障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行“远距离监管”,对信用一般的企业实行严管,对失信企业建立黑名单,实行惩戒机制。加大监管震慑力度。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和检查执法结果,实行随机“摇号”、联合抽查、专项督查、事后稽查、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建立监管责任清单追责机制。推行综合执法改革。通过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以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重复督查、多头督查。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机制,实行重大项目进行全流程跟踪,表扬先进、曝光问题、严肃问责,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承办单位: 主办: 市行政审批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19-07-05
答复内容:

姚晓兰委员:

您提出的“深化‘放管服’改革 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近年来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构建系统科学的智能化政务为主线,以完善大数据支撑体系为基础,以贯通政务服务“一张网”为载体,以实现“3550”常态化为目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上充分肯定我市“一枚印章管到底”的经验做法。2016年-2018年,我市连续三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名列13个设区市第1名,所辖各县(市、区)全部进入全省96个县(市、区)第一方阵,南通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获得高度肯定。

(一)坚持审批集中,推动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常态化。率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全市域范围内实施集中高效审批,一枚印章管到底。在市场准入领域,实行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办理机制,创新“证照联办”,企业设立登记时间由原来1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将项目报审程序整合为4个环节,建立多评合一、多规合一、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等机制,一般工业项目实现从立项到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发运行南通市行政审批监管服务平台,建立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共享信息库,推动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确保“一批就管、审管同步”。

(二)坚持惠企便民,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充分放大集中高效审批优势,全力推动“3550”改革目标常态化,全市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显示“3550”实际达标率超过90%。设立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落实全程电子化登记和名称自主申报制度,为企业提供便利化的开办服务。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广“全能岗”办理模式,推动国土、税务、房产交易业务融合和信息共享。完善建设项目“一窗办理”和市区联动审批,落实帮办代办、联合预审、联合审图等机制,构建全流程高效审批模式。聚焦电力接入、信贷融资、纳税服务、跨境贸易、用水报装、用气报装等领域,在更大范围内为企业提供更高效率、更加便利的服务。

(三)坚持服务优先,推动“不见面审批”制度化。创新“一张清单、两大支撑、三种途径、四项配套、5+N场景”的“不见面审批”南通模式,50家市级部门行使的1132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中,1081项提供“不见面”审批途径,占依申请权力事项的95.5%。在全省率先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镇、村延伸,政务服务“一张网”已覆盖11个县(市)区、93个乡镇、1795个村居。率先开展“不见面审批”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共编制“不见面审批”标准1681条。聚焦覆盖面广、办件量大的重点领域,打造了公安交警“临时禁区通行证”和“三超证”、公安出入境二次签注、人社“极速办证”等20多个成熟应用场景。

(四)坚持审批便民,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智能化。完善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基本完成统一办件查询、身份认证、电子证照、邮政物流、线上支付、信息归集等功能。上线南通政务服务新版旗舰店,融合公共资源交易、12345政府服务信息资源,丰富服务功能内容、优化页面板块设置,让群众网上办事更便捷,群众选择网办渠道超70%。构建了“一委一局一平台两支撑”的大数据管理体系,促进了数据共享交互,有效打破了部门间存在的“数据壁垒”与“系统烟囱”,初步解决了部门数据交互不畅的问题,减少群众对申请材料的提交。利用全市统一的大数据管理体系和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开通了“南通百通”APP,完成了十大板块的建设任务,实现1400多项政务服务指南在线查询,900多项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

二、下一步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企业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照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充分放大集中审批改革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局“三定”规定,理清行政审批局相关职责边界。结合本轮党政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对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重新开展“三定”规定制定工作,通过“三定”规定明确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梳理集中审批事项,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进一步理清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定位,对市、县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规范,便于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衔接,真正发挥集中高效审批的体制机制优势。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理顺市行政审批局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关系,合理确定部门职责权限,避免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例如: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对于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等相关行政许可的行为,在部门“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中明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对需要撤销登记或许可的则提请市行政审批局作出撤销决定,县(市、区)层面参照执行;对于环保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行使主体问题,明确将“污染物排放许可”事项交由市生态环境局行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事项维持现有审批方式,仍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

(二)大力推动我市信息资源整合,促进数据共享交互。做好大数据发展顶层设计,编制《南通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暨(2019—2021年)三年行动纲要》。加速“一网通办”推进力度,打通“一网通办”难点堵点,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制度,制定并印发《南通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南通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办法》、《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息资源申请、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动态更新管理办法》。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二期建设,围绕实现所有法人、自然人、电子证照“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的目标,进一步明确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进 “南通百通”APP二期项目,提升“南通百通”APP应用服务能力,做好移动应用接入,打造市民、企业一站式移动端服务平台,为全市市民和企业用户提供“权威、智能、高效、惠民”的移动端办事统一门户。

(三)持续推进“3550”改革。在企业开办方面,开通 “全链通”平台,实现了工商注册、刻制公章、涉税事项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等企业开办事项的全链条通办。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模式,设立“企业申办一站式服务专区”,形成“一站布局、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网办理、一套标准、一揽子改革”等“六个一”的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拓展延伸“证照联办”范围,大幅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变“盆景”为“风景”。在不动产登记方面,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理模式,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有序减少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开展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业务联动办理,变“配菜”为“点菜”。在施工许可方面,落实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贯彻实施《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发〔2019〕53号),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将行政审批、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办理时间全部纳入审批总时限;继续推广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区域评估、帮办代办、告知承诺等做法,变“楼梯”为“电梯”。

(四)不断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进一步完善“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平、代办制、快递送、一号答”的“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不见面审批”服务覆盖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具备“不见面审批(服务)”能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的除外)。落实省《“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推动各地各部门细化“不见面审批”办理标准,推动同一事项全市无差别办理。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打造更多的“不见面审批(服务)”高频应用场景,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丰富多选的线上线下办理渠道。通过清理减并、信息共享等手段,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企业群众了解、使用、认可“不见面审批”服务举措。

(五)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确定抽查事项26类72项,明确了17项抽查计划。即将由南通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及《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截止6月27日,全市269个上线部门中,有85个部门利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开展抽查,制定抽查任务683项,抽取5779户检查对象,检查并公示结果2215户;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6项,抽取206户检查对象,完成联合抽查检查105户,涉及危化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燃煤锅炉整治、人力资源秩序整治、养老机构食堂、学校及幼儿园收费检查等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六)努力建立诚信奖惩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褒扬诚信的政策导向。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二是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机制。常态化开展“红黑”名单发布、更新工作,建立“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公开和处理机制。三是抓实联合惩戒机制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联合奖惩制度,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政府部门带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状况,对违法失信者限制参与招标投标、限制申请政府性资金、从严审核许可事项等,提高守信收益和失信代价。四是推动信用承诺加强监管。强化信用承诺,在招投标、施工许可、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中,要求行政相对人作出事前信用承诺,并在信用南通网开辟专栏进行对外公示。

(六)全面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成立了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推进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组等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3个保障组。召开了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印发了《南通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细化了9个方面95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督查组将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县(市)、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