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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张峥峰 建议/提案号: 465
标题: 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工商行政审批窗口应当以便民、便企为主,减少不必要的手续和中间环节,更加快捷的实现个体、企业的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的需求。

目前,出现工商变更受阻,且无法提供明文禁止变更登记的公文和法律法规条款,或是办事人员错误的解读法律法规条款,人为的设阻。另外,不少窗口工作人员态度冷漠,不能够协助个体、企业为之提供有效的解决办法,影响了个体、企业的正常运营。

建议: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优化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质量。

1、建议对办事员进行法律法规条款的培训,并能正确理解内容,提高岗位素养。

2、在办事程序上,实行一次性告知,明确程序、材料和办理时限,避免群众多次准备和提交材料。

3、对于群众的办理事项,避免相互推诿,拖沓无回音。

4、强化引导和指导作用,如企业在注册、变更登记过程中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窗口人员应当提供一些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实现企业注册或者变更登记的迫切需求,维护企业正常有序运营,从而实现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18-09-25
答复内容:

尊敬的张峥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企业登记职能划转至我市各级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经江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5年8月20日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成立,立足有效破解“一长四多”突出问题,按照“紧密关联、统筹兼顾、应进必进”的方向,首先确定围绕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关系最为密切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两大领域开展事项集中。首批集中原由15个部门行使的53个大项,117个子项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市场准入领域集中10个部门27大项,包括原市工商局的企业注册登记事项。所辖的11个县(市)区、开发园区全部成立行政审批局,实现市域范围内全覆盖。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后,企业登记职能由市各级行政审批局负责。

二、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

一是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我局认真落实 “3550”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银行开设账户、涉税业务办理流程,着力打造时间短、环节简、材料少、流程优的开办企业办理流程和运作机制,把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贯穿注册登记全过程,将部分承诺办件压缩为即办件,强化效能意识,做到资料齐全及时办、资料不全指导办、时间紧迫加班办、重大项目跟踪办,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常态化。

二是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做法,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积极配合市编办拟定《南通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地区,对申请办理的100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南通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政发[2018]21号),对涉及我局的21个事项,明确改革方式分为三类,分别制定了15个改革试点项目的配套措施,印发《“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配套文件》(通行审发〔2018〕32号)予以实施。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已办理993件,其中我局办理68件。

三是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22号)的统一部署,我局主动作为,群策群力,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从最初“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二十证合一”至今年6月30日启动的“三十证合一”,走过了一条持续深化的改革之路,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认真实施“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企业登记前后置目录,积极配合市工商局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系统,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反馈企业经营资格审批信息。

五是积极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拓宽全程电子化登记主体和类型,实现网上登记系统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的对接,更加方便申请人运用网络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加强与银行沟通协调,实现EID卡、银行U盾等方式的公民网络身份认证方式,拓展银行代办登记服务的网点数量;加强与并联审批系统、网上登记系统与政务服务“一张网”的对接,进一步扩大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应用面。

六是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退出效率,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自去年3月1日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以来,我局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业务培训、注重鼓励引导等举措,全力推进全市范围内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的落实,促进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全市共办理简易注销登记1550件。

七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全面贯彻执行《市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113号)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全面实行“一址多照”;推行市场主体承诺制,规定市场主体必须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作出书面承诺,承担虚报注册场所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诚信责任。通过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极大激发了投资者的创业热情。

我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6年5月,李克强总理为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点赞;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我市“一枚印章管到底”的改革经验;我市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双创”环境评价第一名。

三、优化窗口设置,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您在提案中指出了在企业登记窗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提高服务质量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落实:

一是优化窗口设置。配足配优窗口工作人员,加强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将市场准入服务专区打造成“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将原分散的市场准入证照办理窗口归并,统一设置;增设开户预约、公章刻制服务,提供企业开办“一条龙”服务;增设导服台、叫号系统,提供综合咨询服务,疏导办件,引导上网办理,减少排队待办;增设自助上网区,增添自主申报打照机等智能化设备,方便申请人自助办理。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和明确审批流程,大力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强化“一次告知”,对窗口人员充分授权,企业登记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办理。

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深化“方式任你选、三日内办结”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创新“网上办、不见面”的服务方式,推出“名称自主申报、网上智能引导系统、网上扫描上传系统、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江苏手机工商通、自助式办照系统、网络平台集群注册系统、涉企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系统”八种快捷登记模式。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收集各级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研讨,对登记业务中的疑难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统一登记要求。定期开展“三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及“企业登记质量”的评查,指导和督促各级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窗口,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行政审批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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