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30 11: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吴政隆省长部署落实讲话要求,持续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我市实际,现将《南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南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措施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1

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2019年11月底前,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模式,全面清理清单之外的准入许可,执行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清理与对外开放政策不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司法局

2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组织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部门

3

根据省统一部署,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对民营、外资企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纠正并查处一批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

4

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产股权、环境类资源纳入统一平台,努力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

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相关部门

5

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

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尽量简化。

根据国家、省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做好事项对应取消下放和承接,改变管理方式,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

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办)

市相关部门

6

加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政务大厅、江苏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事项信息一数一源,线上线下信息一致,根据省统一安排,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各部门

7

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积极探索货车“三检合一”。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对保留和退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做好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新扩产品相关工作的落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

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清理检验检测行政许可,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加强与相关资格联合管理,加快实现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避免重复评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相关部门

10

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

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相关部门

11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1/3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12

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摸清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部门管理措施的底数,并持续清理压减。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根据省统一部署,2019年底前启动清理规范市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事项清单并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2020年6月底前研究提出一批简化、优化的管理措施,改为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

市协调办

市相关部门

13

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

落实国家、省部署,及时把握国家、省“证照分离”改革进展,推动改革事项在我市落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市相关部门

14

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实现常态化,为开办企业提供便利。

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取消名称预核准。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加快实现开办企业时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现场“一窗”、一次领取企业开办全部材料。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公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税务局等部门

15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19年底前将纳税人办税事项、纳税时间再压减10%,70%以上办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


市税务局

16

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

2019年11月底前建成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注销企业“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大幅简化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实现企业注销便利化。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海关、市税务局等部门

17

建立办理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司法局

18

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确保年底实现全流程审批10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有条件要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

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实施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等。2019年底前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江苏政务服务网对接,在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相关部门

19

推进环评制度改革,修订我市环评审批分级管理办法,进一步下放部分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落实登记表备案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

市相关部门

20

明确“多规合一”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合并审批、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

21

在省级以上开发区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压覆矿产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地震安全性区域评估、气候可行性区域评估。评估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评估结果由区域内项目免费共享,有关部门不得对项目再进行单独评估。鼓励扩大评估范围。法律特别规定需要开展单独评估的项目,要充分利用区域评估结果,对项目简化评估,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行区域评估的区域,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

市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物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部门

22

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

治理违规收费,取消各种乱收费,防止地方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决不能再增加收费项目,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坚决纠正违规开征、多征、预征非税收入的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市财政局

市相关部门

23

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和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行为。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

24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做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整治港口、船公司、物流堆场、货代、船代等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清理铁路、水路的货运和客运杂费,降低收费标准,2019年底前公布收费和处罚事项清单。


市交通运输局、南通海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25

2019年底前开展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行动,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

市银保监局

市相关部门

26

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公平。

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2019年底前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按照法律规定和“三定”规定确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全覆盖。

市协调办

市相关部门

27

落实国家、省要求,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行政执法领域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明确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28

2019年底前对照“互联网+监管”系统中检查实施清单,对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的问题。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市相关部门

29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规范行政执法水平“353”行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市司法局

市相关部门

30

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公平。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随意检查, 2019年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2020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相关部门

31

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探索建立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内部知情人员给予重奖等制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相关部门

32

2019年11月底前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3

建立疫苗生产企业巡查检查制度,实施对全部在产疫苗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推行向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制度。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标品种的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通检查分局

市相关部门

34

根据省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市医疗保障局

35

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公平。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自主承诺。对违背承诺、搞虚假承诺甚至坑蒙拐骗的,一经发现要严厉惩罚。

及时接收省级推送共享的各类严重失信黑名单,在“信用南通”网站开展全量、一站式查询服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大数据管理局

36

围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工作,2020年启动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各部门

37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

市各部门

38

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等系统,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各部门

39

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通关监管措施。


南通海关

40

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商标抢注和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市知识产权局

41

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公平。

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开展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完成监管事项梳理入库和检查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工作动态信息和曝光台信息报送工作。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相关部门

42

建设市监管数据中心。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执法人员库、监管对象库、监管行为库、投诉举报库、知识库、法律法规库、信用信息库等数据库,协调各地各部门分批次完成系统对接和存量数据汇聚,及时报送增量数据。通过监管数据实时汇聚,开展对监管数据中心大数据分析,及时、全面评估各地各部门“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

43

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监管中找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该处置的处置,该客观对待的客观对待,不简单封杀,但也决不能放任不管,推动新业态更好更健康发展。

落实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相关部门

44

优化新业态发展环境,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加强政府部门与互联网平台数据共享,2019年底前建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鼓励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更好支持新业态发展。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

45

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出便利。

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针对群众办事来回跑、环节多材料多、政府服务效率低等问题,对政务服务流程、方式进行系统化改革。

打造政务服务“一号答”品牌,实现“12345在线”和“政风热线”品牌叠加、融合发展,深化整合各类政务热线,全面建成以“12345在线”为龙头的全市政务热线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政风热线转型发展,与“12345在线”优势互补、服务闭环。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相关部门

46

强化群众企业评判,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做好国家政务平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企业服务绿色通道等渠道的“一号答”服务,实现全过程评价、智能客服、专席窗口联动和百分百回访。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47

强化“大数据”决策支持。推进市级大数据政情民意分析系统建设,精准实施用户画像和部门画像,监督各部门服务生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诉求热点和苗头事件,定期形成高质量的信息分析专报。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相关部门

48

在全面实现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时间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供优质服务。贯彻实施《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缴税全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司法、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办事效率。2019年底前,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等关联业务的集中联动办理,继续推动增设不动产抵押登记银行便民服务网点,加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相关部门

49

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出便利。

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针对群众办事来回跑、环节多材料多、政府服务效率低等问题,对政务服务流程、方式进行系统化改革。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港口等相关行业机构合作对接。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数量,加快推行进出口“提前申报” “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和无纸化通关作业。

市商务局、南通海关

市相关部门

50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试点建立统一的现代动产担保系统,整合各类动产登记和权利担保登记系统,实现企业担保在一个平台上登记,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实施后台监管。

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

51

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异地就医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持卡看病、即时结算,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平台,继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直接结算。


市医疗保障局

52

依托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自主认证、养老保险待遇测算、社保卡应用状态查询等“一站式”功能,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优化社保卡服务,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2019年底前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3

2019年底前改进优化来华工作外国人管理工作,优化外国人来华相关审批、审查服务,压减办理时间。同时,向全社会开放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服务平台,为境内港澳居民、华侨持用出入境证件办理金融、教育、医疗等社会事务提供便利。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4

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出便利。

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针对群众办事来回跑、环节多材料多、政府服务效率低等问题,对政务服务流程、方式进行系统化改革。

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等问题。


市司法、市民政局

55

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确需到现场办的实现“一门通办”“一窗办理”。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依托全国和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82项高频事项省内通办,41项高频事项长三角区域通办,22个高频电子证照汇聚应用,2019年底前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覆盖全省。推动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各部门

56

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按照省统一部署,切实解决高频办事、百项堵点等数据共享问题,编制资源目录和共享责任清单,加快建设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加快推进“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全国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等多种网上身份认证能力融合,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支撑。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

57

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出便利。

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确需到现场办的实现“一门通办”“一窗办理”。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加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行政许可和其他有条件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推进水、电、气、暖、网络、电视等公共服务项目进大厅。建设“自助服务区” “互联网+政务服务”体验区,提供多样化服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推广全科政务服务模式,对全科窗口充分授权,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由“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各部门

58

推进“一件事”改革。选择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梳理需要多部门、多层级、多事项办理的“一件事”,分批向社会公布“一件事”清单。通过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集成优化等手段,重构办事流程和业务流程,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窗口布局调整,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将分设的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做到“一件事”“一窗办”。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各部门

59

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出便利。

一些带有垄断性质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从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出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压减自来水、电力、燃气、供暖办理时间,提高相关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APP办事、移动支付等。

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管理、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加强收费监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

60

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加快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2019年底前实现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将办电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在落实省简化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政策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压缩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供电公司

61

优化水气报装服务,落实新修订的《城镇供水服务》《燃气服务导则》等国家标准,将水气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即可办理,大幅压减报装、安装费用。整合优化供水接入流程,实现无需增设管线的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最长不超过35个工作日完成装表接入;优化工商企业用户燃气接入,实现无需增设管线的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完成装表接入。


市政和园林局

62

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出便利。

一些带有垄断性质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从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出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压减自来水、电力、燃气、供暖办理时间,提高相关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APP办事、移动支付等。

指导督促商业银行优化服务,逐步解决银行卡解绑和异地注销难、“睡眠卡”收费不透明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推动解决继承财产支取难问题。优化电信服务,持续推进降低电信收费、异地销户、携号转网等工作。持续优化老年证、居住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证件或手续办理流程,减少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


市银保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苏省南通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等部门

63

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落实国家、省“互联网+社会服务”的有关要求,提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资源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市协调办

市教育局、市民政、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等部门

64

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出便利。

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深入落实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业有关政策意见。推进建设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和数量,鼓励建设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推动包括家政服务在内的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需要。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社区商业发展。鼓励引导连锁经营进社区、品牌企业进社区、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进社区,进一步提升社区商业组织化、品质化和便利化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65

落实国家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管理相关政策,2019年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促进老龄健康服务业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

66

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放管服”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开展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破解一批营商环境痛点难点。

推动落实《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搜集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具体解决措施,并抓好落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相关部门

67

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放管服”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大胆创新,及时指导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要进一步加大放权特别是综合授权的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地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大胆创新,及时指导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要进一步加大放权特别是综合授权的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地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市协调办

市相关部门

68

对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有关规定,要加快清理修改。对与改革决策相抵触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可通过地方立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

对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有关规定,要加快清理修改。对与改革决策相抵触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可通过地方立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

市司法局

市各部门

69

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放管服”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要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继续用好督查奖惩这个有效办法,对成效明显的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要严肃问责。

要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继续用好督查奖惩这个有效办法,对成效明显的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要严肃问责。

市协调办

市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