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江苏宇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决定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4-01-11 16:19 累计次数: 字体:[ ]

企业名称:江苏宇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0600000256902

住所:南通市外环北路639号南通软件园北园1007室

法定代表人:陶方群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0年9月21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电脑软件开发;网页制作,网站建设,网络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8月28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陶方群关于江苏宇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注销登记的举报,要求查明情况予以处理。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江苏宇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注销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2023年11月6日向我局出具了《案件移送函》(通市监注移字〔2023〕34号),建议我局依法撤销江苏宇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3月18日的注销登记。我局于2023年11月20日依法作出《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行审案告〔2023〕34号),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住址,于2023年11月23日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行审案告〔2023〕34号),于2023年11月21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行审案告〔2023〕34号)。2023年11月26日该公司监事魏星的挂号信由村邮站代签收。公告30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经查,江苏宇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提供虚假材料办理了公司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2019〕79号)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江苏宇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3月18日的注销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