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南通博雅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中查琦股东、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身份的决定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3-11-17 17: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当事人:南通博雅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0600000147596

住所:南通市三八新村14幢301室

法定代表人:查琦

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7年3月1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信息、医疗信息、教育信息、汽车销售信息的咨询;市场调研与营销策划;建筑装饰装璜设计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年7月18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査琦关于南通博雅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的举报,要求查明情况予以处理。2023年8月7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了《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示的函》,提请我局对南通博雅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冒用査琦身份信息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我局于2023年8月7日对外进行了公示。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南通博雅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冒用査琦身份信息取得公司变更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2023年9月22日向我局出具了《案件移送函》(通市监注移字〔2023〕25号),建议我局依法撤销南通博雅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08年3月10日变更登记中査琦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身份。我局于2023年9月28日依法作出《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行审案告〔2023〕25号),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住址、公司住所,于同日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并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2023年10月8日金东霞的挂号信因拒收退回我局,2023年10月10日王博文的挂号信因原写地址不详、电话不对退回我局,2023年10月24日南通博雅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挂号信因逾期退回我局。公告30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经查,南通博雅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提供虚假材料办理了公司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2019〕7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南通博雅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08年3月10日变更登记中査琦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