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01 11: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7万元/年;

4.最高限价:7万元/年;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6.服务时间:本项目招标期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栏目获取,网址:https://zwzx.nantong.gov.cn/ntsxzspj/gggs/gggs.html。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主楼618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主楼6楼西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主楼618室;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3-59000812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