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南通美佰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1N4EGYXQ
住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639号1幢727室
法定代表人:陈爱英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期限:长期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文化用品、通讯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日用品、工艺品、纺织品、金属材料(除国家专控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涉及行政许可的,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钢材、矿产品(除国家专控品)、煤炭、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南通美佰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0日冒用孟秀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规定,已构成了申请设立登记有限公司时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我局决定撤销南通美佰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0日设立登记中孟秀梅的监事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向南通市人民政府或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