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 人事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9-02-26 17:2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3名,其中,局机关招聘4人,下属单位市政务服务代办中心招聘15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4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为人诚信,工作积极主动、细致热情,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与技巧、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等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

(五)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二、录用与待遇

经考核录用后,被聘用的人员与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于2019年3月4日-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到南通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第三会议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材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复审

复审采用适岗评价的形式,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适岗评价打分。

(四)面试

根据复审得分,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按复审得分占20%,面试成绩占80%的分值折算成总分(复审得分、面试得分均不得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政审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依次替补。

联系人:李彦青,联系电话:59000815。


附件: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