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第二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来源: 投资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05-18 10:5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化工项目审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化工项目准入论证、审查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查现场核查专家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大中专院校、科研(设计)院所、技术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等选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对第二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查专家库进行增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需求

1.化工项目可研论证环保审查专家: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及其相关专业领域,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经历,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化工项目可研论证节能审查专家:包括热能动力、电气工程、能源利用与管理、节能技术与管理及其相关专业领域,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经历,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关心、支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热心行政审批技术服务工作;

3. 熟悉国家和省、市有关化工项目污染防治、节能降碳、项目准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 具备相关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

5. 身体健康,能够深入现场、胜任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1. 化工项目可研论证环保审查专家应熟悉化工领域的发展现状,对产业政策、环保领域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从事环保或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 化工项目可研论证节能审查专家应熟悉化工领域的发展现状,对产业政策、节能领域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从事节能或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从2022年5月19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5日(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日期为准)。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专家,可采取本人申请自荐或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下载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查专家申请与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地点: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大厅二楼北区201工作间,联系人:纪政 联系电话:0513-59001009)。

(二)对申请人员组织入库资格初审,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结束后,确定专家名单,印发专家聘任通知、颁发聘任证书,并纳入专家库。

(四)在环保、节能领域的省级专家,经本人申请自荐、所在单位推荐(已退休人员不需单位推荐意见),可直接纳入专家库。

(五)专家实行聘任制,本次增补项目审查专家与第二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查专家库聘期同步。


附件: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查现场核查专家申请与推荐表.docx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