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南通苏莱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的决定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4-01-11 1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当事人:南通苏莱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注 册 号:91320600MA1MCBXY2L

住所:南通市濠西路82号109室

注册资本:198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建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水性涂料、隔热材料、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8月18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韩学明关于南通苏莱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的举报,要求查明情况予以处理。2023年9月8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了《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示的函》,提请我局对南通苏莱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冒用韩学明身份信息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我局于2023年9月11日对外进行了公示。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南通苏莱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冒用韩学明身份信息取得公司变更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2023年10月30日向我局出具了《案件移送函》(通市监注移字〔2023〕32号),建议我局依法撤销南通苏莱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13日的变更登记。我局于2023年11月2日依法作出《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行审案告〔2023〕32号),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住址、公司住所,于2023年11月7日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行审案告〔2023〕32号),2023年11月6日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行审案告〔2023〕32号)。2023年11月9日南通苏莱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挂号信因迁移新址不明退回我局,2023年11月14日该公司原股东、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秦志刚的挂号信因原址查无此人退回我局,2023年11月21日该公司监事刘宾的挂号信因迁移新址社区退回我局。公告30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经查,南通苏莱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提供虚假材料办理了公司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2019〕7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南通苏莱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13日的变更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