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南通司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钟丽萍监事身份的决定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2-06-24 08:56 累计次数: 字体:[ ]

企业名称:南通司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 册 号:91320600MA1TDQGY7W

住 所:南通市崇川区中南世纪城29幢1002室

法定代表人:李庭荣

注册资本:63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期限(止):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05日

经营范围: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装饰装潢材料、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煤炭、建筑材料、矿产品、塑料制品、包装材料、汽车配件、通讯设备、钢结构件、消防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12月16日,钟丽萍向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其身份被他人冒用设立了南通司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求查明情况予以处理。2022年3月14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了《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示的函》,提请我局对南通司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冒用钟丽萍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我局于2022年3月16日对外进行了公示。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南通司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冒用钟丽萍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2022年3月21日向我局出具《案件移送函》,建议我局依法撤销南通司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2月5日设立登记中钟丽萍的监事身份。

经查,南通司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冒用钟丽萍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已构成申请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以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2019〕79号)的规定,决定撤销南通司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2月5日设立登记中钟丽萍的监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