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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减证便民”,全面清理证明类材料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8-31 字体:[ ]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工作,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根据省厅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减证便民”工作。

此次“减证”切实贯彻“便民”宗旨,将办事指南进行了“大瘦身”,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为群众减负。一是取消品行证明类材料。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执业等审批事项,户籍在江苏的行政相对人自八月份起不再要求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厅直接与公安数据对接查询;不再要求开具原单位、社区品行良好证明,只需通过个人承诺品行良

好。二是律师申请新执业审批取消就业卡、就业证、居住证等材料要求,人事代理合同和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只需提供其中一项。三是取消报送公证员岗前培训资格证,由厅行政审批处直接向厅公证管理处核查。

市司法局窗口与市局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业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明晰责任,形成合力,推动落实“减证”工作,即时下架南通市政务服务网、南通市律师网办事指南中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并着力宣传“简证便民”新举措,让群众及时熟悉新指南,减少群众跑的次数,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司法局窗口)